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和共享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986房产测量规范
GB/T 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642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01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1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JJ/T 115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 246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JGJ/T 252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JGJ 278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HY/T 123海域使用分类体系
HY/T 124海籍调查规范
NY/T 253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NY/T 253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
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 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
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4 地籍子区 cadastral sub district
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5 宗地 cadastral parcel
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GB/T 1001]
3.6 宗海 cadastral sea
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HY/T 124]
3.7 无居民海岛 uninhabited island
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3.8 房屋 building
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独立成栋、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以及区分幢、层、套、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
3.9 自然幢 natural building
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CJJ/T 115]
3.10 逻辑幢 logical building
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CJJ/T 115]
3.11 户 unit
幢内具有连续空间及边界的、具有独立户号、可独立登记的结构单元,也可称为套。[CJJ/T 115]
3.12 定着物 things fixed on land
固定于土地(海域)并不能移动的房屋、森林、林木等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物。
3.13 林班 compartment
为便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合理组织林业生产而划分的一种长期性的、最小的森林经营管理区划单元。[GB/T 26424]
3.14 小班 subcompartment
内部特征基本一致,与相邻地段有明显区别,而需要采取相同经营措施的森林地块或小区,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统计和森林经营管理的基本单位。[GB/T 26424]
3.15 界址线 boundary line
宗地、宗海或无居民海岛的边界线。
3.16 界址点 boundary point
土地、海域或无居民海岛的权属界址线的转折点。
3.17 地籍图 cadastral map
按特定的投影方法、比例关系,采用专用符号,突出表示地籍要素的地图。[[TD/T 1001]
3.18 宗地图 parcel plan
描述一宗地位置、界址点线、相邻宗地关系以及宗地内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位置关系的地籍图,是不动产登记和档案的附图。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Boolean:布尔型值,0表示假,非0值表示真;
Char:字符型数据;
Date:日期型数据;
Float:浮点型数据,数据长度不包括小数点“.”的位数;
Int:整型数据;
Varbin: 存储二进制文件所在的物理路径及文件名,在数据交换时需要将该字段指向的文件复制到存储交换数据文件的物理路径,同时将该字段的物理路径值转换为存储交换数据文件的物理路径值;
Varchar:可变长度的文本数据。
M:必选;
O:可选;
C:条件必选。
5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
5.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包括不动产单元数据、权利人数据、权利数据、登记业务数据和其它数据,应以不动产单元为单位进行组织。
5.2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与编码
根据分类编码通用原则,将不动产登记数据要素依次按大类、小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和四级类划分,大类采用面分类法,小类及以下采用线分类法,分类代码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组成,前四层分别设定为二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后两层设定为一位数字码。
其中:
a)大类码为专业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其中:基础地理专业码为10,不动产登记专业码为60;小类码为业务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不动产单元的业务代码为01,不动产权利的业务代码为02,不动产权利人的业务代码为03,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业务代码为04;一至四级类码为要素分类代码。
b) 各要素类中如含有“其它”类,则该类代码直接设为“9”或“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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